刘翔代言费分成引争议,是否合理?


近日,奥运冠军刘翔透露了自己在退役后的安置选择,即可以选择成为教练或接受买断,这一消息在公众中引起了广泛讨论。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称刘翔仍在该单位工作,并表示将会发布官方声明。对此,常年居住在美国的知名体育记者鲍仁君表达了自己的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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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媒体报道,刘翔代言费的20%需上交给上海市体育局,退役之前和之后的安排都如此。不过,有消息指出,刘翔在2015年退役后便不再需要向体育局分成,目前对此并没有确切的说明。鲍仁君认为,虽然刘翔是上海体育局培养出来的运动员,因此体育局抽取代言费的做法似乎合情合理,但举个例子,清华大学的毕业生如果创办公司上市,是不是也应该将部分收益分给母校?甚至,即便是高中毕业,学校也应当有分成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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鲍仁君带着讽刺的口吻指出,有些人连给父母一分钱都不愿意,但在刘翔的案例中,却认为上交代言费是理所当然。清华大学收取学费,而体育局并不向运动员收学费的相应费用。实际上,所缴纳的学费只是其培养成本的一部分,国家才是主要承担者。在中国和美国,许多大学对低收入家庭是免学费的,甚至覆盖生活费用,那么这些毕业生是否也应将收入的一部分回馈给学校?

他说,山东省和广东省的体育局都有资金支持,为什么就没有培养出刘翔?而上海市为何没有能够再出现一个刘翔?许多人认为,体育局对刘翔的培养是施舍,倘若刘翔没有获得金牌,体育局会不会拿出这部分资金来兴建篮球场?他们更可能只会投资于那些不为人知的马翔、王翔等人。鲍仁君质疑道:“如果有位天才运动员的前景已经被确认为金牌得主,但不允许体育局分成代言费,看看有哪个体育局的领导敢毫不犹豫地签字同意?”因此,选择权究竟在谁手中呢?有些人总是要心存感恩,即使我送你3000万,也希望你努力、苦练,更要感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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