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规发布:个人住房贷款月支出占比需低于50%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《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明确了个人住房贷款的管理新规。根据这一通知,借款人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,必须确保其每月的房贷支出与收入的比例不超过50%(含50%),同时所有债务支出的比例则需控制在60%以内(含60%)。
在此管理办法中,贷款人需要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全面评估。这一评估将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、借款人自身的收入水平以及现有的负债情况等多种因素,以合理确定房贷支出与收入比例的上限。
对于单独申请贷款的借款人,其收入计算仅包括申请人的可支配收入。如果贷款机构考虑将申请人配偶的收入纳入计算,必须首先对配偶的收入和债务进行实地调查核实。而在共同申请贷款的情况下,该计算将涵盖主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可支配收入,并同样需考虑共同申请人的负债。